当前位置:
首页
> 要闻动态 > 江西要闻

我省汽车以旧换新最高补贴1万元

发布时间:2024-06-11 08:42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  日前,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共同印发《江西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》,个人消费者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车最高可获1万元补贴。

  据了解,本次补贴政策实施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。补贴申请时间从政策实施开始至2025年1月10日。补贴的对象须为个人消费者,购买新车与报废旧车的消费者,须为同一人。

  据悉,在补贴政策实施期间,对于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,并在江西辖区内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后,完成车辆注册登记的,给予定额补贴。其中,个人消费者购买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须为纳入工信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内的车型。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,补贴1万元;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,补贴7000元。

  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,提交申报材料,向新车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具地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补贴申请。


来源:江西日报
朱兆恺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